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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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促进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实现资源的整合与共享,规范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的规划、实施、运行、维护和管理。
1.0.3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应使用全国建设事业公益服务专用电话号码12319。
1.0.4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中应注重整合和共享已有各种相关资源,并宜采用先进实用的新技术、新方法。
1.0.5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