铀燃料元件厂混凝土结构厂房可靠性鉴定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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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在铀燃料元件厂混凝土结构厂房的可靠性鉴定中,贯彻
执行核安全法规、国家和核行业的经济技术政策,做到技术可靠、
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1.o.2 本规范适用于铀燃料元件厂中混凝土结构单层和多层厂
房的可靠性鉴定。
1.0.3 铀燃料元件厂附属的用于生活、工作等不涉及核物料的房
屋可靠性鉴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的有关规定执行。
1.0.4 地震区厂房的可靠性鉴定,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
震鉴定标准》GB 50023的有关规定进行抗震鉴定。
1.0.5 铀燃料元件厂混凝土结构厂房的可靠性鉴定工作,应由具
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对进入铀燃料元件厂进行调查和检测的人员,应进行有关辐
射防护、安全操作的培训,并应了解鉴定对象的生产工艺、设备布
置,以及个人辐射防护基本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