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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厂抗震设计规范

图集编号:GB50267-1997
当前状态:已废止
被替代情况:GB50267-2019
所属分类:国家标准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1.6 MB
发布日期:1997-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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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集详情

本规范适用于极限安全地震震动的峰值加速度不大于0.5g地区的压水堆核电厂中与核安全相关物项的抗震设计。 按本规范设计核电厂,当遭受相当于运行安全地震震动的地震影响时,应能正常运行,当遭受相当于极限安全地震震动的影响时,应能确保反应堆冷却剂压力边界完整、反应堆安全停堆并维持安全停堆状态,且放射性物质的外逸不超过国家规定限值。 注:本规范所称的物项是指安全壳、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结构、管道、设备及有关部件。 g为重力加速度,取值为9.81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