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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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使中小学校建设满足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建筑
安全、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需要,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和农村中小学校(含非完全小学)的
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规划和工程设计。
1.0.3 中小学校设计应遵守下列原则:
1 满足教学功能要求;
2 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3 校园本质安全,师生在学校内全过程安全。校园具备国
家规定的防灾避难能力;
4 坚持以人为本、精心设计、科技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的目
标,满足保护环境、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的基本方针;并应
满足有利于节约建设投资,降低运行成本的原则。
1.0.4 中小学校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
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