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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性环境 第12部分:气体或蒸气溷合物按照其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的分级

图集编号:GB3836.12-2008
当前状态:已废止
替代情况:GB3836.12-1991
所属分类:国家标准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756.3 KB
发布日期:2009-10-01
起草单位:
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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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集详情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 60079-12:1978《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2部分:气体或蒸气混合物按照其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的分级》(英文版)。 本部分代替GB 3836.12-1991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器设备 气体或蒸汽混合物按照其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的分级》; 本部分规定了工业生产、存储和使用的可燃性气体、蒸气的分级基本原则,提供了附录A中未列入的气体或蒸气的分级试验导则。 本部分适用于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电气设备和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电气设备,根据其运用于环境中所含气体和蒸气的种类,选择设备的相应类别和级别。 本部分与GB 3836.12-1991相比,主要的修改如下: ———将标准名称“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改为“爆炸性环境”; ———将4.1中“Ⅱ类:工厂用电气设备”改为“Ⅱ类:除煤矿外的其他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将附录A(参考件)改为:附录A(资料性附录)。